本標準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。本標準由電力行業電力變壓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DL/TC 02)歸口。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、電力工業電氣設備質量檢驗測試中心、國網運行分公司宜賓管理處、國網運行分公司宜賓管理處、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、南方電網科學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、中國南方電網超高壓輸電公司、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超高壓輸電公司廣州局、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西北電力設計院、國家高電壓計量站、特變電工康嘉(沈陽)互感器有限責任公司、許繼集團有限公司、南瑞繼保電氣有限公司、易能乾元(北京)電力科技有限公司、上?甸煿鈧鞲屑夹g股份有限公司、福建省普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。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童 悅、劉 翔、葉國雄、黃 華、李鳳祁、沈志剛、趙世祥、王 頌、譚炳源、石延輝、張淑珍、王黎彥、李 鶴、騰曉紅、田志國、須 雷、劉東偉、黃 勇、蔡國清。
本標準規定了直流電流互感器的術語和定義、使用條件、技術要求、結構與選型要求、試驗、標志、使用期限、包裝、運輸及貯存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±110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直流輸電系統用直流電流互感器的訂貨、交接驗收、運行及維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