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總則
2 術語
3 工程量清單編制
4 工程量清單計價
5 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格
附錄
本規范用詞說明 附:條文說明
本規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63號公告批準發布,編號為GB 50500-2008,自2008年12月1日起實施。其中15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原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》GB 50500-2003同時廢止。
本規范總結了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》GB 50500-2003實施以來的經驗,針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,特別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,在工程實施階段中有關工程價款調整、支付、結算等方面缺乏依據的問題,主要修訂了原規范正文中不盡合理、可操作性不強的條款及表格格式,特別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如何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、投標報價、合同價款約定以及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、工程價款調整、索賠、竣工結算、工程計價爭議處理等內容,并增加了條文說明。原規范的附錄A~E除個別調整外,基本沒有修改。原由局部修訂增加的附錄F,此次修訂一并納入規范中。
本規范適用于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。